淹城春秋

发帖前必看!关于市民论坛(淹城春秋论坛)绝对禁止谈论内容的重要公告!!

淡水清茶   发表于: 2007-5-1 0:00:01 结束于: 3000-12-31 23:59:59

本论坛绝对禁止谈论的内容:

(一)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(二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(三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(四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(五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(六)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(七)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(八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(九)煽动非法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静坐、示威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;
(十)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;
(十一)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(十二)禁止发表任何色情文章和图片(包括打擦边球的内容和题目)!
(十三)禁止进行人身攻击!
(十四)禁止散布恐怖、凶杀以及给人视觉反感的图片和内容!
(十五)禁止对于政府和法律进行破坏的言论!
(十六)禁止讨论一切违反中国法律和《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的内容。

 

    如果您的帖子是被新闻办、网监处等监管部门要求删除的,您将会直接被禁止在本论坛的发言权限,并将您的IP等个人资料提交有关部门!

现在时间是:2009-01-06 19:26: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