淹城春秋 站务管理论坛公告论 坛 版 规--论坛管理制度

1  /  1  页    1  跳转
发表新主题 回复该主题

标题: 论 坛 版 规--论坛管理制度

版主

 
  • UID:4
  • 来自:
  • 精华:2
  • 积分:63
  • 帖子:28
  • 注册: 2007-05-21
  • 状态: 离线
  • 威望:0.00
  • 金钱:5.65 元

论 坛 版 规--论坛管理制度

一、新手必读
  1、注册进入论坛前,请先到论坛“论坛公告”阅读“论坛版规”的有关内容;注册后,有问题一般可通过上述版块和点击论坛右上方的“帮助”功能找到答案。如果还没有得到解决,可以在“咨询建议”发相关帖子提出。
  2、请选择适当的版块正式发表自己的帖子,不符合该版块要求或内容的文章将被版主转移、删除。
  3、未经论坛管理员许可,严禁发布具有广告性质的帖子。
  请不要在不同的版块中发表内容相同的帖子,否则您的帖子将被删除,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取消发帖权。
  4、请不要在同一个版块中连续发表内容相同的帖子超过2篇(含2篇),否则您的帖子将被删除,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取消发帖权。
  5、对论坛的发展有什么建议或意见,以及申请版主等,请去“咨询建议”发帖。
  6、如对版主的行为、言论、管理有意见,也可以到“咨询建议”投诉,或发短消息向分类版主乃至论坛管理员投诉,但不可在其他版块内随意发帖,一经发现,您的帖子将被删除,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取消发帖权。
  7、尽量用准确的标题概括描述所提出的问题,这样可以节省别人的时间,使之更快的得到帮助和解决。
  二、社区活动规则
  1、不准在社区发布任何**、非法、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,发布的此类帖子将会被直接删除。
  2、不准链接有关**、迷信、暴力血腥等违法信息。否则,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。
  3、不准在论坛拉帮结伙,谩骂,挑起事端,恶意攻击他人。
  4、不要发涉及敏感性政治问题的帖子,凡是发现有此相关的帖子,将会被直接删除并受到警告、取消发帖权等处置。
  5、不听版主劝说,在版块中对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者,第一次以短消息方式提醒,二次以上直接取消发帖权。三次以上封IP,并被宣布为“不受欢迎的人”驱逐出论坛。
  6、如论坛会员之间发生矛盾、冲突且难以调和的,可请论坛版主、分类版主协调解决,特殊情况可以短消息等方式申报总坛主,由论坛管理团队调解或仲裁处理。
  7、凡本论坛主题帖标识为“原创”的内容,未经与作者协商并得到同意,不得擅自转帖至其它论坛,更不允许抄袭剽窃,占为己有。
  三、封帖、移动以及删帖标准
  1、反动、黄色、污辱会员人格的帖子将直接删除。
  2、对于不属于本版块的帖子将通过“移动”功能,将其转入到相关版块。转移帖子一般应采用表明此帖子将转入哪个版块的功能,转换后在现在版块保留并关闭此主题。
  3、如果有二个以上主题、内容相同的帖子,只保留其中一个。
  4、每月对版块中的帖子作一次清理,删除没有实际意义的帖子。 总而言之,请多用锁住主题或是移动话题的功能,但要慎用直接删除的功能。
  四、论坛不良现象的分析与处置办法
  1、为宣泄郁闷、烦恼、痛苦、不满等情绪发贴的,可以理解,但应劝其发到灌水专区“七嘴八舌”。 对屡教不改的,可以采取警告,直至取消发帖权。
  2、为泄私愤图报复(包括对版主的批评和处分),甚至为破坏论坛气氛或散播不良信息——恶意,应立即删除并封锁IP,甚至保留证据以备配合安全部门调查取证。
依怡 最后编辑于 2007-10-25 11:00:07
引用 回复
 
1  /  1  页    1  跳转
发表新主题 回复该主题

现在时间是:2009-01-06 13:34: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