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拆迁户的无奈
我是遥观镇桥南大队林家村的一户拆迁户,我家的房子于去年拆迁,拆迁的时候签了张合同,合同签订的日期是2007年1月20日,当时签完后说以后过渡日期从签订日期算起,到2008年7月20日结束,共18个月 .当时我们希望把拆迁协议也留份给我们,可拆迁的说要给镇长签字后才能给,结果这个字一直签到今年的6月份才有(当官的落笔真叫一个难啊),而且是在我们多次向桥南村委催要的情况下才有的.现如今镇上通知我们可以拿钥匙了,不过要先把钱交了才有,自行车车库每套房必须配备一个,而且自行车库最大的有27个平方,27个平方请问有多大,不过我们并没有实地看到过.这些还能稍微容忍一下,接下来更让人不能理解了.现在已经过了十月份,按说我们的安置费从7月21日起也有两个多月了,可现在镇上不认账了,说拆迁协议上写了,刚好现在过渡期完,没有安置费的.可协议上明明写了签订合同日期是1月20日啊,从签订之日起生效.不过猫腻却在一个条款中,说拆迁户必须于3月8日前将房子腾空,也就是说得从3月8日起开始算18个月的过渡期,可关键是3月8日的时候我们房子已经拆了半层,遥观镇还有别的拆迁户安置费都是从签订协议的日期算起,凭什么我们桥南村委林家头的村民就不能这么算呢,这不是明摆着欺负我们人少吗,这就是遥观镇政府的所作所为.而且当我们找到政府要给个说法时,却诸多推捼,找到财政所说这不归他们管,由拆迁公司说了算,可好不容易等来个拆迁公司的却是个一问三不知的主,只知道收钱,请问老百姓的钱就这么好赚,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天理啊